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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工资绩效考核方案

时间:2024-05-04 22:57:22
老师工资绩效考核方案4篇

老师工资绩效考核方案4篇

老师工资绩效考核方案1

一、指导思想

根据绩效工资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维护教职工利益,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励机制,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津贴补贴的杠杆作用,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拉开分配差距,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教育教学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对象我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

三、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兼顾公平”的原则,津补贴发放以工作绩效考评结果(教师量化积分)作为主要分配依据,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奖励性绩效。

2、根据岗位职责科学分配,实行相应职称就近分配。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教师大会或教代会通过后实施。学校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等,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分德、能、勤、绩四部分,总分为100分(不包括加减分)考核后及时公示,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实行全乡统筹,兼顾各校实际的原则,统筹部分适当向薄弱学校倾斜。各村小参照本方案就近考核教师。

四、考评程序

1、每月结束,由校行政组织教导处、教研组相关人员组成考评小组,按考评细则,对照过程进行检查评估,综合考评,实行量化积分,然后将考评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累计分配一学期绩效工资。

2、中心小学组织考评小组对辖区内的村级完小、教学点,依照考评办法进行抽查复评,对各校教职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定,进行津贴发放 . 3、中心完小副校长和各村小校长由中心完小校长考核,中心完小教师由教学副校长按照方案组织考核,各村小教师由各村小校长以学区为单位,参照本《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校考核细则量化考核本校教师,然后把考核结果报中心小学审查。

五、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1、绩效工资总额的70%分别按对应档次按月打入工资帐户。

2、绩效工资总额的30%,由学校统筹整体安排,不属于任何个人,学校按教师绩效考核结果依照相应职称职责对应量化分配。

凡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文件规定,受到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或是受到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不参与考评,不享受所有绩效工资,70%部分列入学校30%部分总额一同考核。3、绩效工资的30%一学期发放一次(即每年的1一6月在六月底结算,7—12月12月底结算)。其中假期的一月份、七月份考核的成绩列入上年12月份和当年的6月份计算套发,元月份、7月份扣除全乡统筹部分外按本人的绩效津贴全部发放,二月份、八月份按本人上拨绩效津贴足额发放。

4、凡是教育局认可的借调人员,减除教育局和乡统筹部分后全额发放;

5、由县以上医院鉴定无法正常上班的精神病人,癌症病人及其他特殊病人,减出统筹部分外全额发放,在职人员在法定休假期内、公伤治疗期间,绩效工资全额发放,一学期病事假累计在一个月以内的基础绩效工资照发,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从超假之日起,扣一月基础绩效的10,累计超过两个月的(含两个月),扣两个月基础绩效的15,累计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五个月以下(含五个月)扣25;六个月及以上的,基础性绩效每月只发50。连续请病假一月及以上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均纳入所在学校统筹,按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6、班主任津贴按每生每月一元发放,不足20人的按每月20元发放,班主任津贴每学期按五个月计算,依据班主任考核细则实行每月量化,期末累计结算。

7、教研组长每月发30元岗位津贴,每学期按五个月结算,取消每月行政管理人员岗位津贴;

8、正在立案审查或停职的人员,停发审查停职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按第2款执行。

六、分配方式

1、从全体教师奖励绩效总额中提留10?用作期末教学质量奖惩,每月从总津贴中扣除应该支付的班主任津贴,教研组长津贴,代课金等相关津贴外,以上合称公共金。期末结算时按相应职级依照一定的方式分摊公共金,根据量化积分累计计算兑现教师每月绩效工资。

2、根据我校实际,本年度教师工作量均按有关文件执行,没有超工作量。

3、本方案中没有涉及的内容在具体量化过程时由考核小组参照有关条款和文件会议决定。

老师工资绩效考核方案2

(一)课堂教学教分值按公式N= 计算。其中 为教师所授第i班学时数, 为所授第i班课时折算系数。

计算以教务科正式下达的学期教学计划及实际授课学时数为基本依据。按不同情况取值如下:

1.与教学内容有关的

(1)教师担任不同班级同一学科,但授课内容要求及侧重等差异较大,且按不同教学大纲、计划或教材授课,并编写了不同教案(简称“两个头”),则=1.00

(2)教师担任同教材同进度的重复课,其 =0.9。

(3)新开课(不包括新教师所开第一门课) =1.2。

(4)教师同时讲授两门课,教分较少的课 =1.2。

(5)在学期进行中,因教学任务需要,临时安排接(代)课时,在前两周,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门课,所接(代)课的

=1.4,所接(代)课与任课若为两个头,所接(代)课的 =1.2,否则所接(代)的课, =1.0。其余课时按正常情况计算。

(6)其余情况授课, =1.0。

2.与授课班级内学生人数有关的

(1)1~20人, =0.8

(2)21~35人,=0.9

(3)36~50人,=1.0

(4)51~65人,=1.1

(5)66~80人,=1.2

(6)81人以上以20人为间隔类推。

教师所担任的授课如涉及上述多种情况,则可根据其具体情况复合计算。

(二)在校外带领并指导学生野外操作实习按每周每班40教分计,由参加指导实习的教师按情况分配,但每个教师最高不得超过每周22教分。

(三)无课教师指导校内停课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等按周学时×0.6进行计算。

(四)有授课任务的教师,同时又指导校内停课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大型作业等,按如下标准核定教分。

(1)所任课时6学时,实习教分=(1周总学时-所任课时)×0.6……此处隐藏1000个字……员会依据记录扣除相应分。

②违反上述8项记录的教师,有人民来信或举报,经学校落实属实的,由学校绩效考核委员会依据记录扣除相应分。

二、职业能力(10分) 主要考核教师实施教育教学的各项专业技能,包括教育能力、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和专业发展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1. 教育能力(2分) 积极主动参与班教导会、家长会,并能及时帮助学生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 开展积极有效的德育、安全等方面的教育活动。

考核说明:

对教师教育能力的'考核实行两级评价:中心校评价和学校评价。

(1)中心校评价学校:中心校依据平时的检查和抽查情况评价学校,并给出标准分。

(2)学校评价教师:各校根据对教师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和抽查记录,依据中心校给出的标准分评价到每一位参评教师。

2.教学能力(4分) 正确有效地把握使用教材,课堂教学基本功扎实(包括现代教育教学手段使用正常有效)(3分);积极开发校本课程、综合实践课程(1分)。

考核说明:

对教师教学能力的考核实行两级评价:中心校评价和学校评价。

(1)中心校评价学校:中心校依据平时的检查和抽查情况评价学校,并给出标准分。

(2)学校评价教师:各校根据对教师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和抽查记录,依据中心校给出的标准分评价到每一位参评教师。

3.教研能力(2分) 提供校内外公开课、研讨课、专题讲座、经验交流等活动;完成规定的教学反思、听课、评课等工作。

考核说明:

对教师教研能力的考核实行两级评价:中心校评价和学校评价。

(1)中心校评价学校:中心校依据平时的检查和抽查情况评价学校,并给出标准分。

(2)学校评价教师:各校根据对教师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和抽查记录,依据中心校给出的标准分评价到每一位参评教师。

4.专业发展能力(2分) 积极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认真做好理论学习笔记;积极参加各类教研活动并能充分展示运用新教育教学理念的能力。

考核说明:

对教师专业发展能力的考核实行两级评价:中心校评价和学校评价。

(1)中心校评价学校:中心校依据平时的检查和抽查情况评价学校,并给出标准分。

(2)学校评价教师:各校根据对教师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和抽查记录,依据中心校给出的标准分评价到每一位参评教师。

三、工作表现(40分)

1.工作量(23分)主要考核教师出勤和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情况。出勤(10分)根据各学校的考勤制度执行;教育教学工作量(13分)首先计算出学校教师的最高课时工作量,计满分13分。其他教师按其实际工作课时工作量除以最高课时工作量再乘以13为最后教育教学工作量得分。按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的规定,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计入工作量。

考核说明:

(1)出勤(10分):严格按照中心校考勤制度和各校实际考勤情况进行量化赋分。

(2)工作量(13分):分为任课工作量(6分)、辅导学生工作量(6分)和附加工作量(1分)三部分。

①任课工作量(6分):按照《**镇小学教职工综合评价方案》中工作量规定的系数,进行累计相加的办法,最高记6分,用个人最后得分÷最高分×6即为个人该项最后得分。

②辅导学生工作量(6分):按照《**镇小学教职工综合评价方案》中规定的系数,算出每位教师所带学生得分,最高分记6分,用个人最后得分÷最高分×6即为个人该项最后得分。

③附加工作量(1分):严格按照《**镇小学教职工综合评价方案》中的有关规定执行,最高分记1分,用个人所得分÷最高分×1即为个人该项最后得分。

以上①②③三项合并起来即为教师工作量最后得分;(1)(2)两项合并即为工作量最后得分。

2.教学常规(15分) 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准备和教学实施情况,包括教师备课、课堂教学、单元检测、作业设计和批改、辅导学生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等,重点是完成规定的教学目标。各校依据综合评估方案执行。

考核说明:

对教师教学常规的考核实行两级评价:中心校评价和学校评价。

(1)中心校评价学校:中心校依据平时的检查和抽查情况评价学校,并给出标准分。

(2)学校评价教师:各校根据对教师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和抽查记录,依据中心校给出的标准分评价到每一位参评教师。

3.德育工作(1分) 主要考核教师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关注学生差异的情况等,关爱每个学生特别是“学困生”和品德上有偏差的学生情况。

考核说明:

对教师德育的考核实行两级评价:中心校评价和学校评价。

(1)中心校评价学校:中心校依据平时的检查和抽查情况评价学校,并给出标准分。

(2)学校评价教师:各校根据对教师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和抽查记录,依据中心校给出的标准分评价到每一位参评教师。

4.班级管理工作(1分) 主要考核任课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及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等。

考核说明:

对班级管理工作的考核实行两级评价:中心校评价和学校评价。

(1)中心校评价学校:中心校依据平时的检查和抽查情况评价学校,并给出标准分。

(2)学校评价教师:各校根据对教师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和抽查记录,依据中心校给出的标准分评价到每一位参评教师。

四、工作成效(40分)

1.育人效果(5分) 主要考核教师指导学生学习和道德行为习惯养成、身心健康发展,以及班风学风和学生进步情况等。协助班主任把防止学生辍学、提高巩固率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

考核说明:

对该项工作的考核实行两级评价:中心校评价和学校评价。

(1)中心校评价学校:中心校依据平时的检查和抽查情况评价学校,并给出标准分。

(2)学校评价教师:各校根据对教师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和抽查记录,依据中心校给出的标准分评价到每一位参评教师。

2.教学效果(30分) 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学生学业水平考核合格率、优秀率、平均分为依据。各校依据综合评估方案执行。

考核说明:严格按照《**镇小学教职工综合评价方案》中的有关教学质量的规定执行,由教研室统一计算,并把原来的40分折合成30分,即为该项个人最后得分。

3.教研效果(5分) 主要考核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重点看教师参与校本教研情况。各学校依据综合评估方案执行。

考核说明:严格按照《**镇小学教职工综合评价方案》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由教研室统一计算,把原来的教科研成果得分和网络教研得分合并起来,折合成5分即为该项个人最后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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